我可能更有发言权些,呵呵。
重大隐患挂牌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它只是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它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作为政府的一种行政行为,是可以起到相应的督促作用的。
具体的做法,就是每年选择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上报政府,由政府挂重大火灾隐患牌并限期改正。
就是重点整治,很重视。必须整改完善。
重大隐患挂牌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它只是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它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作为政府的一种行政行为,是可以起到相应的督促作用的。
具体的做法,就是每年选择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上报政府,由政府挂重大火灾隐患牌并限期改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