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孩子两岁半,如果孩子谁带着法院最后会把孩子判给谁吗

2024-11-29 2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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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起诉离婚,孩子现在两岁半,孩子不一定谁带着法院最后会把孩子判给谁,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回答2: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由谁抚养,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与谁提出离婚关系不大。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主要是从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以及贴心呵护。
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则适用如下规定“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同等情况下,孩子谁在带,谁就拥有孩子由谁抚养的先机。
法律依据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

回答3:

对于离婚孩子的归属问题,一般来说,是要当事人的主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幼小,归属母亲的可能性大些,孩子大了,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法院会综合考虑归属谁来抚养,

回答4:

总的原则是,跟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会综合考虑收入水平、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主要抚养人是否有不良习惯等等。一般来说如果孩子一直是女方带着就会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