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来的公司,你都辞职了,它还管你干什么,它也管不到你。2、原来的公司没有理由不给你开证明的,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它要开的,否则可以起诉它。你再和原来公司的人事部商量,或者找找原来的领导。(其实没有必要找,但是人事部太牛没办法,达到目的就行了,为了一个小事,闹到劳动局不好。人事部不作为,我们也没办法。)
打电话问原公司的人事,说自己的工资还没收到,问他们什么时候打给你。如果多次无果,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