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办完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印婚姻登记档案中的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应当准许复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直接重新办理一张,或者说复印一张就可以了,他们会帮你调取,并且也会帮你把所有的手续都办理齐全的
您可以去民政局用本人身份证调取,是免费打印的。
0至10年内的,在民政局调,10年以上的,去区档案馆调取,打印。
重新补办一张离婚协议书
到原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办业务
去有关部门补办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