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办理银行储蓄卡的,目前对于办理银行储蓄卡没有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失信行为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人员被发布失信人员公告开始,失信人员已经在所有银行的银行卡被冻结,当然也不能再开银行卡了。
已经是失信人,不能办理银行卡的。
失信人是不可以办银行卡的。
失信人员是不可能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因为银行卡的办理是需要本人进行身份验证,包括面部识别和手机短信。
因为失信人员已经被限制消费,纳入了失信登记,许多人都会想办法用别人的银行卡来供自己使用,以此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
这种现象在现实中非常普遍,而且法律也很难监管到们,执行法官也难以查询到失信人员有此情况。但是,长期使用别人的银行卡是存在问题的,首先是办卡人的风险:如果第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以后借给失信人员使用,自己构成违反同银行的约定,可能会被注销卡,冻结资金,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