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2024-12-15 0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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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会显示在担保合同中,需要按照合同走的,如果合同中没有体现,一般是按照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没有起诉贷款人,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起诉贷款人,保证期限就会中断,就是说需要要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并延长保证期限,如果合同表明,也要按合同走。



现如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借贷的人越来越多,大多数人都有着资金需求,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在很多银行、机构借贷的时候,都需要有人担保才能下款,于是就有了担保人,那么担保人能担保的期限是多久呢?其实一般情况下,担保的时间都会在合同中写明,只要按照合同具体条例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也有合同中没有写的情况,这种情况是按照债务到期6歌喉来算的,如果在贷款期间借贷的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还款,银行没有告贷款人,担保人就会免除责任。



如果贷款人因为逾期、违约而被银行告了,在保证期间使用诉讼时效就中断了,也就是说,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所以说在借贷的时候,担保人承担了很大的责任,风险也比较大,稍有不慎还可能影响自己的信誉状况。在为别人的借贷担保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仔细考量借款人能否承担债务,再做决定是否要为借款人担保。




如果贷款人能及时还款,将债务结清后对自己没什么影响的,但是如果一旦借款人承担不了债务,产生了逾期、不良信用记录等等,会让自己也陷入风险当中,并且也会承担部分责任,一般责任的划分都会在合同中写明,也是需要按合同履行的。

回答2: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来说是六个月。

一、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从担保人的这些责任中不难看出,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的风险比较大,所以是否要为别人提供担保需要慎重考虑。首先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信誉状况往往决定着担保的风险有多大,如果信誉状况不好的话,就不要提供担保。其次,还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决定着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是决定担保人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贷款担保人的含义: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为借款人提供相关担保,以便于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但贷款担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目前银行为了防范不良贷款的增加,担保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这往往直接关系到担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誉状况后,再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单款担保;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的重要基础,千万马虎不得。

以上就是对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风险的。如果贷款人还款不及时,担保人是需要负责任的。责任的划分,是需要在贷款合同中明确提及的,如果提到了的话,在贷款人不能还款的6个月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消失。

回答3: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怎么办

一般来说,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回答4:

担保人的保证期间怎么计算,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按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分约定保证期间与法定保证期间,前者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虽然是由双方约定,但是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后者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法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回答5: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会显示在担保合同中,需要按照合同走的,如果合同中没有体现,一般是按照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没有起诉贷款人,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起诉贷款人,保证期限就会中断,就是说需要要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并延长保证期限,如果合同表明,也要按合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