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上述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数,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7000-500)/12=541.66 6500*3%=195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7000-(3500-3000))/12=541.66 适用税率3%,故应纳税额:(7000-(3500-3000))*3%=195元,工资元需缴税。
(7000+3000-3500)*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