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要收回店铺的问题

2024-12-25 12:34: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口头合同:对方不承认时很难证明情况,对你不利,建议再和房东联系提起当初订立合同约定过的期限和条件,你暗中录音、再找到知情人作证来证明。
2、如果你们的租期在6个月以上却没有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的,但解除后双方要相互返还,具体处理办法下面详述。

附:(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现在房东要收回店铺,我是否有权向房东要回装修费,或者补偿?】:
(1)如果你们是定期合同:没到期房东收回,属于房东违约,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要回装修费或者将装修物品折价给房东、同时要求房东赔偿你提前解除合同的损失,这是赔偿,不是补偿。
(2)如果是不定期租赁: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你。这种情况下你不能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但你的装修,可以按约定处理;事前没有约定的,和房东协商,可以留给房东、让他补偿你装修费用,也可以由你拆走,此时是补偿、不是赔偿。

4、【我可以要回装修费吗?或者可以把装修上去的东西拆掉拿走吗】:如果你装修是经房东同意、或者他知道后没有反对的,这两样你肯定可以得到一样。和房东将装修折价归他、或者是由你拆走,但拆走人工费拿不回来了,物料也会有一定损失。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但最好协商,起诉解决时间太长、成本较高。

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现在因为租金的问题,房东打算收回。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跟房东商量要回装修补偿费用,或者转租的时候要转让费?如果是不行,那些安装上去的东西 如卷闸门,能否拆下来带走?】:
(1)因为租金解除合同,是房东涨价还是你不按时交租金?如果是房东不按约定办,房东违约,你可以要求赔偿同时还可以要求装修折价归他或你拆走;如果是你违约,装修可以折价归他或让你拆走,但是你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房东的损失你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转租:要有房东同意才可以,未经同意的转租,转租合同无效,到时转租合同的租房人的损失还要你赔偿。

还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

回答2:

首先要拿你们的合同来看!看合同上怎么写的,一般合同上都有标注有关房屋到期收回或未到期收回,提前退租,装修费用等详细条款!确定,房子未到期,房东有权把房子收回!
如果合同上有的话,就要按合同办事!也就没什么问题!装修后可移动的东西你可以带走!但你不能破坏房子的主体结构。
如果没有合同,那就麻烦了,最好和房东商量商量,找房子也不容易,何况还要装修,如果谈不拢,就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房东在房租未到期收回房子的可能性比较小,除非两点,其一就是房东自己真的要用房子来做事,或者因为经济问题对房子进行买卖,其二就是租金问题。
总之事情都可以商量的!人是活的嘛!
我暂时只想到这么多!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就追问吧!

回答3:

没有合同,你只有采取措施来挽回。
按常理,房东收回店铺,并要求你恢复租给你时的原样,房东知道你这样做必然损失,所以他用这样的办法要挟你,把你的要求变成最低的现金价值,你不认同,那你就拆走(哪怕拆走比不拆都破费,也就是你拆不拆,都是损失),这样房东达到目的。
你的办法有几种,1.认赔。2.采取好态度,说好话,诉苦衷,甚至跪求他。3.找个(雇个)有势力的给你们折中处理。4.非官道解决(....)。5.法院起诉(如果你有能力游刃与法院)。。。。。

回答4:

看合同有没有到期,未到期房东不可收回,到期可以收回。 可以要回

回答5:

看合同有没有到期,未到期房东不可收回,到期可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