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用证结算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国际信用证结风险并没有完全排除。在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仍有可能遭到进口商不开证或不按期开证的风险。出口方银行有可能遭到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的风险。信用证业务的实际效用偏重于促使进口方履行付款责任,而对出口方提供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单据的约束力比较小。当交易中存在较大违约风险时,信用证是支付交易成本最低的结算方式;但当违约风险较少时,使用信用证结算则会增加交易成本,为理性的交易者所不采用。
2、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交单相符,开证行就会付款。如果交单相符,而进口商付款赎单后发现实际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例如品质、包装有缺陷等),进口方就不能要求开证行退回货款或要求开证行向出口方追索。货物有问题,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对开证行来说,只要交单相符,就必须承付。但银行的付款责任不受申请人索赔或抗辩的影响。如交单相符,申请人不能由于受益人以前一笔出口货款的索赔尚未解决而要求开证行拒付,用这笔货款来抵偿索赔款。
3、结算手续复杂、费用较高,增加了贸易结算成本。首先,除了必需的发货、交单、收款、付款外,还增加了申请开证、通知、议付、审单等环节,手续复杂;再次,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加大了结算成本。
信用证的注意事项很多,主要是围绕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展开。
1.选择国际结算实力强的银行。因为信用证专业性很强,银行的专业性是不可替代的。
2.进口商在申请信用证开立时,尽可能使用最自己有利的条款。这样的话,在单据处理过程中比较主动。
3.出口商在与进口商谈判时,尽可能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这样的话,在制单时,不容易产生不符点。如果收到的信用证条款明显有问题,应要求进口商银行进行修改,否则不要接受,以免被动。
4.主要不同国家的交易对手风险不同。比如:日本和德国的客户信誉非常好,而有些国家(银行人员清楚)信誉较差,在打交道时应格外注意。
............信用证要注意的东西非常多,不可能一一列明,以上仅供参考。
1.提防L/C诈骗,确定其真伪.
2.如何防范不符点.
3.避免"软条款".
4.控制物权.
5.注意开证日,装运日,到期日等日期之间的关系
问题太大,你可以列举进口还是出口,因为牵扯的方面太多
如果是进口的,开证时要注意保证金的落实;企业要在名录;开证申请书要和申请人落实清楚;信用证不可带有软条款;
如果是出口,主要是不符点的审核,要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尤其提单的审核最为重要;按信用证的要求来制单;
付汇后或者是收汇后要注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