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十禁止 1、禁止盲目的从高处(天井、采场等)抛掷物品。 2、禁止单人作业和到危险的工作面工作。 3、禁止进入报废的采空区,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批准。 4、禁止带浮石作业,严格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清理浮石时 不淮在清理面下进行其它工作,清理人员要选择好安全地 点。 5、禁止在井下明火取暧。 6、禁止在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下,在天井、采场内进行双 层作业。 7、禁止触动电机车架线,电气开关,电铃信号及其他非本 人操作的机电设备。 8、禁止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禁止在信号室和调车场及人 多机器设备重点加工炮和存放爆破器材。 9、禁止踏着或拉着矿车上下斜井,斜井提升时禁止上下人, 平巷运输禁止蹬车。 10、禁止从正在放矿(毛)的漏斗处通过、停留和站在漏斗 的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