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决办法就是协商,但是光协商是不够的,银行还是会来要钱的。
如果你老公用你们的房子抵押并做了公证,那么一旦他们确信你没有能力偿还,就会变卖偿还,多余的给你,但是这是恶心办法,而且你有可能吃亏。
如果没有抵押,银行只能起诉并要求你偿还,最终还是上面的途径。
最好的操作方法就是找个专业律师帮你料理,看看如何能妥善的解决,规避风险并让损失最小化,还有,找个可靠的律师,否则就是与虎谋皮。
尽快吧,越拖越被动。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表示同情,首先必须有配合银行的姿态,这样会尽量避免矛盾激化,银行诉诸法律。贷款应该有抵押或者有担保人,如果是担保人保证担保,可以借助担保人的力量,与银行协商呆账核销,这样对你最有利,实在不行就申请还本挂息。
希望能帮到你。
可以和银行协商!
有个专业的,如果需要可以找上海贷款安业网,去百度搜索上海贷款安业网就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