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因为一国两制方针,所以香港回归中国已有12年了,一直不需向国家交税.
1984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国经过多年谈判後,签署《联合声明》,解决了香港主权归属问题。其中《声明》第三段第12条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以《基本法》确立香港为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保持主权移交前的资本主义制度,维持50年不变。中国大陆所施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等将不会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区政府会维持高度自治。
根据香港的基本法五章 经济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一百零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