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骨折急救处理:
(1)
除非病患有生命危险或出事地点很危险,否则不应搬动患者,应按最初的姿势处理骨折。
(2)
若是复杂骨折或有开放性伤口的骨折,应先止血并处理伤口与包扎。
(3)
运用夹板固定骨折处。紧急的处理方式,可先用木板、书报、树枝等权充临时夹板,务必先将受伤处的上、下关节固定。
(4)
伤肢固定后应抬高,以减少肿胀与不适,并小心而平稳的搬运伤者,不可任意将移位骨骼推回,以减少肌肉、神经、血管等进一步软组织的伤害。
(5)
初步处理后迅速送医治疗,骨科医生会详细检查受伤情形及X光片检查,医师通常会以密闭性或开放性复位手术,将骨折的断端接合在一起,视情况再以夹板或石膏固定,在复原的过程中,通常患肢不能负重,下床活动时需要借助柺杖或助行器走路,直至医师告知不需使用柺杖为止。在医院中,医疗小组人员会教导正确而安全的使用柺杖方法。受伤肢体可能会因一段时间未使用而使肌肉萎缩、关节僵硬、骨钙流失,所以当骨折复位后仍使用夹板、石膏、或牵引固定时,复健运动就可以开始,有静态的肌肉收缩运动,脚趾、手指的摇动,及卧床时身体的移动等以利骨骼关节功能之早日恢复。
切开手术复位的指征:是骨折端有肌肉,骨膜或肌腱等软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
二是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后对位不好,将影响关节功能者。
三是手法复位与外固未能达到功能复位的标准而将严重影响功能者;
四是骨折并发主要血管损伤,在处理血管时,宜同时地作切开复位与内固定术。
五是:多处骨折为了便于护理及治疗,防止发生并发症,可选择适当的部位施行切开复位与内固定术。
无论开放性还是闭合性股骨骨折,如有合并伤,经常必须考虑优先处理,如遗误诊断或处理不恰当,常为造成死亡的重要原因。
由于股骨骨折,常有周围软组织严重挫伤,如急救输送时未做好固定,骨端活动反复刺伤软组织(肌肉、神经、血管),特别是股动、静脉
、腘动静脉的破裂,可以引起大出血。股骨骨折后骨髓腔的出血也常可达1000~1500毫升。因此观察和治疗休克是治疗股骨骨折重要的一环,可忽略。
一、优先处理危及生命的并发症(休克、大出血、脂肪栓塞等)及内脏伤(颅脑、胸、腹、骨盆等),待病情稳定后在处理骨折。但骨折局部应予临时固定。
二、开放性骨折应及时彻底清创,并酌情选用抗生素防止感染。同时给予破伤风抗毒血清注射。
三、力争早期复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