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戴克里先之后,君士坦丁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中央集权,强化官僚体制,实行文武分治,征收人头税和土地税等。
为加强其君主专制统治,君士坦丁竭力寻找理论根据。继公元313年的“米兰敕令”之后,于公元325年亲自主持召开了尼西亚主教会议,确定基督教为正统教——国教,为君主专制提供了精神支柱。此后,他对基督教采取保护的态度,授予基督教会许多特权。例如,免除基督教僧侣个人对国家的徭役义务,主教有权审判教会案件。教会还获得了接受遗产、馈赠购买和释放奴隶等权利。同时,宣布阿里乌斯教为异教,规定基督教徒必须尊奉的信条,即圣子基督是永恒的,与圣父、圣灵是同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