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是以一个年度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算缴税单位,各项政策性抵扣的额度实施当年抵扣不累计结转下年度。
例如 员工A 是19年11月入职 他十二月发11月工资实是刚好整整60000元 那么是否就是19年度他不需要交税,后面的再从新从2020年的一月开始累积一年问题在这个累积一年是 当年度(18.19.20.21....这样算的)还是开始发薪按个月往后累积12个月从新开始一次?
不可以
肯定不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