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属于“儿媳妇”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儿媳妇”目前还只是打引号的,还不是儿媳妇。没有结婚证就不属于合法婚姻,也就不是合法夫妻,自然也就不存在儿媳妇的说法了。
既然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就相当于是男方父母赠予给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如果是彩礼形式的,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还是可以要回的。
可以认定为一般共有。很多人认为这种情况下的车辆所有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其实这种观点比较偏激(除非有明确赠与一方的书面证据),属于过分考虑了财产所有权认定的死板规则,法官审理时会综合考虑案情本身的特性(婚姻家庭纠纷、财产分割、家庭和社会稳定、中国传统习俗等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调节作用,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望采纳,谢谢!
不属于,写的谁的名字车子就属于谁,这个车就属于赠予女方的。除非双方赠予的时候有明确证据表明了结婚的赠予,两人最后没在一起可以要回来,但是还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儿子买车,没有办结婚证,却在儿媳妇名下,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没领结婚证,本身就不算合法夫妻,根本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办结婚证那肯定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共同财产的定义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结婚证都没领,当然不能算是婚姻存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