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是老公和婆婆的名字,满2年,我们是唯一房产,但婆婆名下还有房,卖房时个税是怎么算的?

2024-12-16 08:22: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种情况这个房产有一部分应该属于你的,也就是说这个房产是你婆婆,你老公和你三个人共有的,而你婆婆的名下还有别的房产。如果现在想卖这套房的时候,交易个税应该分成三份,你婆婆的那一份交的应该属于第二套,第三套房产的个税,而你和你老公这一份应该就属于首套房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比较低的。

回答2:

有老公的名字就行了,只要夫妻感情好谁的名字都不重要,卖房时当然是买房的税占百分之7卖房的只占百分之3了,不过也在咋搞价了。

回答3:

如果房子全是你婆婆用她自己的资金购买的,现在又只有她自己的名字,那这房子只能是她自己的!你老公说是你们的是不对的,其实现在只是你婆婆把居住权让给了你们,就是你们可以免费居住。你们只有继承权,所有权还是她自己的,你的继承权只有在你婆婆百年后你与老公还是一家才有。现在的情况,如果你们将来真的在你婆婆还没有百年就“离婚”了,那你是没有份的,法院是要把这房子当成你们婚前的财产,与你们无关的。居住权根本不能代替所有权的。若是房子买的时候,就像一楼所说的,你参与了还贷,那共同还贷的部分肯定有你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