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来的时候带一女儿,和我结婚又生一儿子,我们又离婚,儿子归我,问,女方应该给扶养费吗。

2024-12-03 1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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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我认为不应该给抚养费,第一,她原带一个女儿与你结婚,这样女儿你也有责任抚养,第二你们结婚又生一孩子,然后又离婚,那么两个瑛子双方都有共同抚养的责任权,现在离婚后一个人抚养一个是公平的,所以不应给予抚养费。

回答2:

可以给,如果经济条件不好,也可以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