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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合理利用医院的网络资源,规范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同时杜绝违规上网现象,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有电脑使用者。
3 、制度内容
3.1 总则
3.1.1 医院建立网络信息设施、综合信息管理的网络环境,实现各科室电脑互联、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Internet与互联网连接,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办公。
3.1.2 网络部负责医院网络规划,承担网络和硬件设备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以及网络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是医院网络部的主要责任部门。
3.1.3 各部室严格按照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执行,配合网络部维护计算机网络的稳定安全。
3.2 计算机网络管理
3.2.1 网络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开通网络,有特殊要求需由院长批准后开通。
3.2.2 网络系统属于医院无形资产,医院有权限制上网行为,根据工作需要限制某些部门与某些同事的上网行为。
3.2.3 禁止上班时间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因工作需要下载资料,应联系网络部,由网络部根据工作情况完成所需资料。违者罚款10元/次。
3.2.4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设备及线路的布置,电脑网络参数。
3.2.5 严禁盗用更改计算机ip地址,如需更改和网络管理员联系后,由网络管理员更改,违者罚款20元/次。
3.2.6 为了网络安全建议封闭局域网客户端USB端口,院领导及科室主任开放,严禁用各种手段对已禁止usb、光驱、软驱的计算机进行破解,如发现安全管理软件密码改变或已禁usb、光驱、软驱可用,将对计算机登记使用者50元/次的罚款。
3.2.7 不允许安装下载软件,黑客软件等破坏网络安全的相关软件。违者罚款20元/次。
3.2.8 禁止使用第三方主题工具更改系统主题,必须使用网络部发放的图片作为桌面,荧屏保护程序必须使用字幕方式(1设置:位置居中,速度最慢,背景颜色默认色,文字用“品质服务追求完美,顾客满意追求永恒”。违者罚款10元/次。
3.2.9 计算机上不得存放安装有影响破坏公司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网络管理软件)。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管理员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并给与罚款50元/次。
3.2.10 禁止安装存放网络电视、游戏、电影、杂志、等娱乐性软件和工作无关的资料,违者罚款50元/次。
3.2.11 计算机上不得私自安装软件(包括绿色软件),软件的安装卸载由网络部负责,违者罚款30元/次。
3.2.12 禁止在公用计算机上存放资料、安装软件、改变计算机设置,网络管理员有权删除,删除后果由资料所有者承担。
3.2.13 严禁将重要资料存放在系统盘、桌面、我的文档,违者造成的损失由资料所有者承担。
3.2.14 计算机登陆帐户必须添加密码,使用者离开计算机时,锁定计算机桌面以免他人操作计算机(快捷键:win + L),因他人使用计算机造成的违规行为,由计算机使用登记者承担责任。
3.2.15 计算机的机箱附近不允许堆放任何文件、文件架子、废纸篓等,降低计算机温度,以确保计算机正常运行,违者罚款10元/次。
3.2.16 遇到计算机软硬件问题时,在第一时间报网络部。不得私自安装系统、拆开计算机,违者罚款30元。网络部负责处理计算机软硬件故障。
3.2.17 每台电脑都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不得随意关闭或暂停杀毒软件,网络部确保用户计算机上的防病毒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的病毒代码更新正常进行。 所有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软盘、优盘、移动硬盘等)在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病毒的查杀。
3.2.18 避免浪费电力、保护电脑设施及安全考虑,各人员白天下班时,应自行把电脑主机及显示器关闭,晚上不加班者或加班完毕后,电脑主机及显示器需统一关闭,违者给予罚款10元/次处理。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关机的应在电脑上小标签说明“电脑在处理工作运行中”。
3.2.19 谨慎使用计算机系统的文件夹共享功能,请在进行文件夹共享时,清楚所有的操作(相关信息请咨询网络管理员)。如果因文件夹共享功能导致数据丢失、数据泄密、非法入侵(包括病毒和黑客行为)等结果,由当事人承担所有后果。
3.2.20 服务器上的网站系统由网络管理员负责操作,软件安装和改变系统设置须和网络管理员沟通后才可执行,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服务器数据和操作系统定期备份刻盘(1月/次)。
3.2.21 网络管理员对公司电脑不定期排查(排查过程进行软硬件维护),记录违规行为由网路部根据规定处罚,并删除违规资料和软件。月底28日前将处罚单汇总表整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当月工资中代扣。
4 、其它
4.1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归属于网络部诠释;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当采取适宜档案工作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三、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当按时检测和清除计算机病毒。
四、局域网(局内办公网、档案数字化办公网及其它内网)内计算机,实现与外网的物理隔离,且不得联入互联网。
五、档案馆工作人员在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中下载数据、程序或者购买、维修、借入计算机设备时,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
六、档案馆工作人员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和档案数据的破坏,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并且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对重要的馆藏档案数据应当进行备份;需要保密的档案应当进行保密,并对其实施必要的隔离措施。
八、非本馆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在本馆局域网内的计算机,若工作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九、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计算机不能接入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