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还是有效

2025-01-03 08: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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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显然,无权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回答2:

合同法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人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012年出台的《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规定,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买卖合同有效。
《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属于《合同法》第51例外,所以
做题看见无权处分的合同一般都有效

回答3:

他们都乱说
无权处分的合同都有效,只要满足《民法总则》143条有效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有效;但是是否能实现物权变动,就看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若追认则实现物权变动,若不追认则不能变动,这就是物权变动的效力待定,但是拒绝之后只要满足善意取得要件就可以善意取得

回答4:

合同法最新解释,有效,在有效的前提下再考虑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