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如何收费标准

2024-11-18 2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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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回答2:

在中国,父母过世以后,一般情况下财产都是归子女所有,而子女获得遗产以后进行公证很很多人的做法。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办理遗产公证费用是怎么收取的?(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办理房屋赠与需交纳的费用: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 3% 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 5 元。

回答3: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

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扩展资料: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 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 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 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 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说明: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继承公证

新乡财政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回答4: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

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扩展资料: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用: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 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 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 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1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1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0元。

1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

1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退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公证

回答5: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超过20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该项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涉及房产的最低收费600元/件,其他不设最低收费。


  •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