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
一是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二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三是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人户分离户口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对符合办理要求的,打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为更好地向居民提供社区政务服务,办理事项时务必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居住证、医保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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