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面部,构成轻伤一级(要求单个达到6cm)。如果是在头部,不构成轻伤二级(要求达到8cm),属于轻微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伤口八厘米宽,七厘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