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前夫起诉要回小孩的抚养权,前夫有吸毒史我要回小孩的机会大吗?请律师还是自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2024-11-23 21:18:1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机会大,要请律师

回答2:

这是抚养权改判,比原来的离婚诉讼难度要大,恐怕要请专业律师。你先要收集相关证据:一、前夫吸毒证据或复吸证据。最有力的是离婚后吸毒,如离婚前的,那最好说现在才发现,说明离婚前后前夫的抚养条件发生了变化,前夫抚养不利孩子成长。二、证明你的抚养、教育能力,有利孩子。三、证明调整抚养权也是孩子的意愿。四、抚养费的支付调整意见。

回答3:

通过你的描述你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用证据说明前夫有吸毒史,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最好也能证明你的经济条件比前夫好,法官会权衡哪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回答4:

这个要看你的条件,对方对孩子的态度、教育等,孩子的态度等等。建议请律师。

回答5:

机会大。因为他有吸毒史

回答6:

机会大,如果你怕不保险你可以找个律师,起诉要证据,最好找点证据什么的,万一你说对方吸毒,对方说你污蔑人品有问题就不好了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律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2、子女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