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与巨额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2024-11-03 1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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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包含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对其人身关系不予保护,但对基于此基础形成的财产关系予以保护。因为恋爱期间,特别是婚约期间的财物送往,看上去是赠与,其实与民法上的赠与有一定的区别,往往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其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购买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属日常生活的一拆蔽渗部分,价值很小,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购买等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而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而赠送的贵重财物,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在赠送财物的过程中,虽然财产权利已转移,但是如果产生财产转移的原因未发生,当事人所期待的结婚目的未能达到,那么受赠人就缺乏占有财物并亮的合法原因。如果符合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旅脊赠与行为,当结婚目的未能达成时,这种赠与的解除条件即已经实现。当接受赠与的一方拒不返还赠与财产时,则构成不当得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接受赠与的一方应当返还该笔巨额财产。

总而言之,看情况

回答2:

既然是赠与当然不需要返还,但如果是出于结婚需要为对方购买的,则应适当返还

回答3:

恋爱期间互赠的钻戒、名答樱牌包乎或、手表等大额财物,分手岁举伍能要回来吗?

回答4:

如果对方要就返还,不要的话可以不返还,看自己把

回答5:

这个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可以要求返还。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