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和考核任用制度都应明确列入劳动合同中,但要分开单项说明。
这样有利于合同双方明确责任义务,避免事发后扯皮纠缠。
关于绩效考核,要看用人单位制订什么样的考核方法, 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绩效考核,但基本上都是以一定的基本工资+完成目标任务的提成(奖金)+五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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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不一定要纳入劳动合同,报酬栏可写为:基本工资1500元,也可写为月薪1800元(其中11%为绩效工资)。对于试用期间,证明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的,直接单方面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合格的原则上需先培训后调岗再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