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费是指在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期间,已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单位时所支付的手续费。赎回费设计的目的主要是对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一种补偿机制,通常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
赎回费是指投资者在赎回基金时从赎回款中扣除的费用,其中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的基金单位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我国法律规定,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各基金规定的赎回费收入的归属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只扣除较少的手续费后,大部分会归基金所有;有的规定全部或大部分用作手续费,而不归或只将少部分归入基金资产,这样如果您是部分赎回的话,前一种做法对投资者是比较有利的,在同等情况下,投资者持有的基金单位净值会高于后者。
赎回费设计的目的主要是对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一种补偿机制,通常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