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试用期三个月做了两个月想走人了,不喜欢这份工作,如果辞职了要不要等到公司安排人接手才能走啊

2025-01-02 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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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内,确实是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有些老板,牛X,你就要硬气不怕翻脸,不给力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前,记得要知道你公司电话,或你上领导电话名字,一般是劳动仲裁委员会通知用人单位过来协商。

回答2:

提前几天和上司说就可以了 别立刻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