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守则包括六个方面:
一、尊重服务对象,满足服务需求;
二、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
三、坚持诚实守信,禁止滥用信用;
四、语言举止文明,素质能力相宜;
五、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
六、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是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道德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隐私又称个人生活秘密,一般是指仅与特定人的利益或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
婚姻家庭领域属于私人领域,不愿为他人所知的个人生活秘密比比皆是。婚姻家庭咨询师必须恪守职业道德,注意保护求助者的个隐私,严守咨询秘密,绝不允许实施下列侵犯求助者隐私权的行为:
1、对求助者夫妻性生活进行不必要的调查、公布;
2、将求助者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3、泄露求助者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4、收集求助者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5、其他侵犯求助者隐私的行为。
坚持诚实守信,就是要求婚姻家庭咨询在服务过程中诚实,不做假,不欺诈,不损害求助者的利益;信守承诺,严格、全面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当履行职责和义务有缺陷时,要自觉承担责任。
语言举止文明是婚姻家庭咨询师内在职业道德的外在形象。对于婚姻家庭咨询师来说,在工作场合一定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着装整洁、大方,可以穿西装,也可以穿休闲装,但不要奇装异服。尤其是女性,不可以穿过于暴露的服装。
2、在语言上,要礼貌、客气、周到、声音不要过大。
3、不可与求助者发生正面冲突。
素质能力相宜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素质能力相宜要求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咨询服务中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不同级别的咨询师应当在职业标准所确定的本级咨询师服务范围内进行工作,不能超范围工作,也不能在超出自身能力的情况下工作,以免影响服务质量。当遇到自己无法承担的咨询任务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适时、适当转介。
咨询师要完成任务,就必须具备较好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包括婚姻家庭咨询师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不同级别的婚姻家庭咨询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等;
二是在实践中不断锻炼提高。要善于向老师、向前辈学习、也要善于自我总结和提高。
公序良俗是指社会公认的秩序和良好的习俗。遵循公序良俗,是指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咨询服务中的言行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一个合格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必须具有到位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利、法律责任,做到知法、讲法、守法,不仅在咨询中注意把法律知识传介给求助者,而且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是婚姻家庭咨询师开展工作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建设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婚姻家庭咨询师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家庭美德在每一个家庭得到弘扬,使每个家庭都健康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