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诺的内容跟欠条基本一样的话,可以说是同等意义的。
但从法律的广义来讲,“承诺书”跟“欠条”是不一样的,这很好理解。承诺的内容不一定是跟钱有关,更不一定跟还钱有关;欠条本身是一种承诺(或者是一种确认)。
我认为意义是不同的。欠条清晰的表明了双方的借贷关系,而承诺,则要根据承诺的内容判断合同一方是否对另一方负有法律上的支付义务,因为合同可能是诺成性的,也可能是实践性的。
承诺是围绕欠条作出的,两者互相说明债权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最后的意思表示当然依据后来的承诺,所以承诺更为重要。
不..承诺是不用付法律责任的..而欠条是要的..
从证明欠款事实的角度说,作用差不多,可以相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