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自己写的协议离婚书,双方都签字了,这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民政局年后初几上班呢?
2024-11-14 22: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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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协议本身是有效的。你们对婚姻关系的处理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现行政策,不违反社会公德,那么这样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协议各方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就离婚而言,因为离婚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仅是公民之间的个人行为,而是很复杂的社会问题,所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通过法律的角度规范公民的婚姻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离婚问题不仅仅是两个人的问题,而是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法律规定离婚必须要履行婚姻登记或经过法定程序予以合法解除。比如说,可以通过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或通过法院裁决等等。也就是说,虽然协议本身是有效的,但因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的合法程序,法律是不予认可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回答2:

如果已经写好了协议书,还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并进行离婚协议确定,这样协议离婚才有效。

回答3:

协议成立,但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4:

  1、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未办理离婚登记,则未生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答5:

目前的结果还不能生效,需要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并将协议书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一份,确认后,分发离婚证书之后方可生效。忘了,每人两张照片,能好好过,就别离了,折腾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