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有36千克,苹果有60千克,橘子有27千克。
解析:
本题三种水果,已知条件都是和梨有关系,因此把苹果和橘子的数量用梨的形式表示出来,即可求出梨的数量,进而求出其它量。
梨的数量是苹果的5分之3,则苹果就是梨的1÷5分之3=3分之5;
梨的数量是橘子的3分之4,则橘子就是梨的1÷3分之4=4分之3;
把梨的数量看作1份,则苹果就有3分之5份,橘子就有4分之3份。
三种水果总共有1+3分之5+4分之3=12分之41(份),总共有123千克,
所以1份就是123÷12分之41=36(千克),即梨有36千克,
苹果有36×3分之5=60(千克)
橘子有36×4分之3=27(千克)
解:
1÷5分之3=3分之5,1÷3分之4=4分之3
123÷(1+3分之5+4分之3)
=123÷12分之41
=36(千克)
36×3分之5=60(千克)
36×4分之3=27(千克)
答:梨有36千克,苹果有60千克,橘子有27千克。
万家超市运来苹果梨橘子共123千克,其中梨的数量是苹果的5分之3,是橘子的3分之4,这三种水果各运来多少千克?
梨123÷(1+5/3+3/4)
=123÷41/12
=36千克
苹果36÷3/5=60千克
橘子36÷4/3=27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