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包含着以下内容: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2、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参加诉讼;3、代理诉讼案件的申诉;4、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5、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6、法律问题解答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