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不是要追加对方车为被告?
答:不能。
楼主在本案中是被告,不是起诉人,不能在该案件中提出追加被告。
2、这里还涉及到双方保险公司,我该怎么做呢?
答:楼主是被告,已经接到法院传票,只能积极应诉。
楼主与乘客的关系,是客运合同的关系,不受道路事故责任的影响。
可以这么认为,乘客与道路事故无关,楼主有责任和义务平安地把乘客送到他要去的地方,楼主现在没能做到,违反了《合同法》,需要对乘客进行赔偿。
至于楼主与保险公司,楼主与私家车司机,是另外一回事。楼主先要对乘客履行责任和义务,然后再要求私家车司机、保险公司履行责任和义务。
明白了吗?
3、追加被告,怎么个追加法?
答:前面已经说了,无法追加。主要是楼主没有提出追加被告的权力,除非楼主另案起诉或者说服乘客进行追加。
4、法院能同意吗?
答:估计十有八九不会同意。
毕竟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案件。
楼主与乘客,适用于《合同法》
楼主与私家车,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
楼主与保险公司,适用于《保险法》。
到法院申述
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赔偿
因为
首先他的车无手续
这个就是理由
再次
小车撞摩托
这个肯定是也案情的赔偿点
如果觉得合适
谢谢你的采纳
如果对方诉讼的内容是本次事故损害的赔偿,那么属于本次事故责任方的都应该追加为被告,凭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划分,对方以及其保险公司,你方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追加为被告。 只要你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即可。
如果乘客只告你,说明其是依据客运合同关系来主张赔偿;你无权要求追加被告。
纵横法律网 徐广鸣律师
这是乘客把你告上法庭,你无法追加对方车位被告,只能自己应诉,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至于法院判处你赔多少钱,你先赔偿。
日后,你在于对方车协商把赔偿乘客的钱加入总损失之中,按照双方的责任分摊,对方有异议,可以起诉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