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属于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实施首长负责制,也就是说局长可以过问所有工作,并且可以做出所有决定,下级都应当执行。副局长一般办理主管事宜,如分管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法制建设等方面工作,在自己分管的方面,可以做出决定,但是,如果局长与副局长的意见产生矛盾的,按照局长的意见办理。
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分管各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