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还款没还完,人去世了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其还款义务,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则由其遗产来偿还其贷款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转按揭”,即已经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将抵押给银行的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
是否可以做转按揭,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的规定也不一样。
因此,首先应该咨询原来的贷款行是否有转按揭的业务。如果这家银行不行,可以咨询一下其它银行;现在各家银行都在争抢房贷客源,有些规模较小的银行就推出了许多优惠条件,可以免费办理转按揭。
不过,需要注意几点:
1、本人是否有贷款能力?如:收入情况?还款能力?信用情况?
2、既然是变更借款人,那么产权证势必要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遗产继承,过户的费用很少。
但是如果是“赠与”,就要视同于交易过户,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所得税。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是否合算,一定要斟酌清楚。
您好,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在缴纳余款之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即可的!
可以有继承人继承继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