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怎么办?

2024-12-21 19:55: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房屋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二、房屋继承过户能加名字吗

  首先,房屋所有权人在过世后,根据相关规定有遗嘱的遵照遗嘱进行,无遗嘱的则需要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产生共有人的一种可能性就是遗嘱继承。

  其次,在继承人继承房产后,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变更,变更后房屋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此时,作为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就可以根据遗嘱到房管部门申请产权共有,以此保障其同样享有该房屋的产权。

回答2:

结婚时间再长,婚前财产也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你继母有权继承你父亲所占的份额。
选择赠与当然可以,只要你父亲、姥爷和姥姥去公证处办一份赠与公证,把他们占有的份额赠与给你就行了。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你老公没有继承权,如果你继承你妈的房产时你已结婚,则你继承的份额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共同财产,否则属于你个人财产。
你父亲、姥爷和姥姥办理赠与时如果在赠与公证中明确只赠给你一人,则他们赠给你的份额属于你个人财产,否则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共同财产。

回答3:

按你说的情况,首先要确定是否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是你母亲在和你父亲结婚前或者是离婚后取得的,就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婚后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因为和你母亲离婚了,他没有权利继承.你和你姥姥和姥爷一起平均继承你母亲的财产.如果是婚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候是否将该房产进行了分配.如按你说的已经明确了份额,要过户到你头上,是需要你父亲\姥姥\姥爷书面赠与给你才可以.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