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婚内买房房产的分割方式是:
(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1、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
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3) 双方父母出资
1、写一方名字。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2、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