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十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个是2010年12月20日的规定,你的赔偿标准按这个执行
以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的时间为准。
这个根据工伤认定的时间确定,如果工伤认定结论时间是在2011年1月1日之前,就适用以前的《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就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根据以前的工伤保险条例,6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工伤补助金的确是15000。即使是你同事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按照2000一个月计算,也就7个月的本人工资即14000.因此不应当比你还多。我建议你详细描述你们两人的情形进行判断
如果你还在公司上班,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15000元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的。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