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什么时候还钱?
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对方可以在20年内随时向你讨要,什么时侯向你讨要,你就应什么时侯还钱。
为什么会是20年之久?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时效。当然,这个借条也涉及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但讲起来会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从实战经验讲,你记住是20年就对了。
2、不还钱可以告我的?
可以,拿着借条到法院,不出意外的话会告赢。但在你18岁之前,有经验的律师不会告你,会告你的监护人(父母)。
如果你是购买了价值2000块钱的东西,那么通过监护人(父母)有可能撤销交易,退回东西就行了。但证据显示你是拿了别人2000块,拿钱就得还,这与年龄无关,除非你的监护人(父母)能证明这是赌债。
3、怎么证明这是赌债?
一是请证人出庭作证,但目前各地法院都不大采信证人证言了,这是社会风气造成的。
二是录音取证,你借谁的钱就录谁的音,通过谈话,让他把赌债事实讲出来、录下来,拿到法庭上比较管用。
4、身份证没写,按了2个手印
这个没关系,只要借条上是你亲笔签名,这个债就落你身上了,关键看你能不能证明这是个赌债。
呵呵,还与不还。原则有一个,就是要看借钱时你的年龄、智力和社会经历是否与支配2000元的成年人是否基本一致!如果不明白,就去你们当地当面请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