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女方接走,女方又提起离婚诉讼争抚养权,还以案件审理中为由不让接走孩子,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原因是,现在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属于你们两的,你们都有权利和孩子在一起,任何一方都没有理由不让另一方接孩子,因为法院还没有判决,你们还没离婚,所以孩子的抚养权都还属于你们,如果女方还是不让你接走孩子,建议你去咨询下律师,能不能另起诉她
无论判给谁,首先都不是你们彼此剥夺对方对孩子的重要性的权利。同时你也应该尽快去咨询律师在法理方面现在你的劣势是什么优势是什么,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同时在法官面前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理性并且表现出足够的抚养能力这其中包含有你的经济能力,心性成熟能力,教育的积极优势,以及此次你们离婚是对方的问题才导致而非你个人直接因素导致,这些都会从侧面来影响到法官的判断。
这个女人心机很深早就想好了对策,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一般情况,会判给男方的因为要有经济能力
女方的这种做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即使是在起诉离婚期间,双方都有探视孩子的自由和权利。不能被剥夺。
孩子被女方家走了几天后,女方提出离婚,这个女方他把事情安排好,以后把孩子接走了,他觉得这样就会夺走抚养权,这个孩子的事情吧,应该是孩子小的时候,应该母亲抚养,孩子懂事了,以后让孩子来选择跟父亲或者是母亲,法官肯定得问孩子,让孩子来选择跟父亲或者是母亲那哪一个?如果他把孩子抢走了,以后就能争夺抚养权,那以后还有什么法律可言呢?如果你想怎么样你就怎么样?要法律干什么?我说现在的年轻人不应该光顾自己的感情,一时冲动就离婚,想想以后的孩子跟父亲或者是母亲,哪一方孩子都会受到伤害?我觉得现在的年轻人最好别离婚,能过下去就过下去,谁家勺子不碰锅沿的?年轻人嘛,谁不拌嘴?最好别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