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贾宝玉 主人公贾宝玉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构成他性格的主要特征是叛逆。他行为“偏僻而乖张”,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拜会。 他不喜欢所谓的“正经书”,却偏爱于“杂书”,钟情于《牡丹亭》、《西厢记》。他还对程朱理学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认为“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了。”这充分显示出了他是封建君主制度的“逆子贰臣”。 他认为“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在这种骇世惊俗的思想指导下,宝玉终日“在内帏厮混”,并钟爱和怜悯女孩子,钟爱她们的美丽、纯洁、洋溢的生气、过人的才智,怜悯她们的不幸遭遇,怜悯其将嫁与浊臭的男子,失去了她们的圣洁之美。贾宝玉道:女子出嫁前为珍珠,嫁人后便失去光芒成了死珠,再老便与污浊男子同流,成为死鱼眼了。他甚至为自己生有一个男子之身而感到无可挽救的遗憾。 在他的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无疑就是与林黛玉的相爱了。这场恋爱,一方面开始于叛逆性格,另一方面又促使了他的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这是他生命史上最大最重要的叛逆行为。宝、黛不但要求婚姻自主,而且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导致了两人的悲剧结局。 二、林黛玉 林黛玉是一个才华横溢而性格孤傲的女子,“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中的"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则是她的写照。她从小失去双亲,寄居在荣国府,虽然贾母对她疼爱有加,但由于清高自尊的个性,她常生“寄人篱下”的伤感。 她多愁善感,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正如小说中所描写的“黛玉葬花”一幕,就突出了这一点。花开花谢本来就是自然景象,但她却由此而想到人生的悲欢离合、聚散无常。她为落花叹息,她把宝玉引为知己,同看《西厢记》,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但又感到很难如愿。于是,她因想争取自己的位置但又多次失败而顾影自怜,暗泣于无人之处。 她的内心世界似难捉摸,但也常常将其显露于外。若宝玉“得罪”了她,她便生气,泪水涟涟,甚至为他而生病。表面上这样,其实内心仍是挂念着他,借口去看他。宝玉一病,她为之而伤心,为之而哭泣。但由于封建礼教道德的约束,她不得表白,不得自已,最终在宝钗出阁之日郁郁而死,没能了却自己的心愿。 三、王熙凤 荣府内,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王熙凤的阴毒可谓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弄权作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又阴谋逼死尤三姐。她生性尖酸刻薄,到最后害了全家。她的个性是泼辣的,文中处处都不忘点明这一点,像她过生日那天,与那淫妇拼命,向老太太求救,足以见得。但毕竟她很能干聪明,荣府上下大小事务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宠爱。又因此遭到嫉妒。 四、探春 贾探春,贾政之女——她没有黛玉的纤细怜人,没有宝钗的乖巧伶俐,没有湘云的活泼开朗,却有卓超的才干,过人的智慧,深僻的见解,远大的眼光,这些在第五十六回“敏探春兴利除宿弊,贤宝钗小惠全大体”中精彩地表现出来了。 王熙凤因病卧床不起,便由探春、宝钗,李执等人主持家务,此期间,探春查看家中大小账目,发现发放给各个房的月钱和发放给买办的重叠了,便想出了两全的办法,与宝钗等人商议.“年里往赖大家去,与她们那儿的姑娘闲谈,才知她们吃的笋菜鱼虾,一年还有人包了,年终足有二百两银子,从那日我才知道,一个破荷叶,一根破草根子都是值钱的。”发放月钱重叠之事于贾府已早有弊,可满园子的姑娘丫头无一人能指出个一二三来,探春却从赖大家中得到启发,和自家的情况对比,最后提出好的办法,岂不是足以见她的办事能力和精干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素质。谁怪宝钗说“真真膏粱 之谈!你们虽是个千金,原不知道这些事”而后宝钗又玩笑似的说“你才办了两天事就利欲熏心,把朱子都看虚了。你再出去,见了那么利弊大事,越发连孔子也都看虚了呢。”探春闻此言,却一本正经地回答“你这样一个通人,竟没看见姬子书,当日姬子云:“登利禄之场,处运等之界者,穷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如此一番精辟的言辞,岂是一位普通女儿说得出的,非有政治眼光能矣! 第五十六回中的探春,以处事的果断干练显示出了她卓超的才干,而宝钗的嬉言却引出了她政治性的言论,真是叫人回味无穷,拍案叫绝! 五、薛宝钗 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表面上看似乎是当时正统淑女的典范,但实际上她骨子里却颇有愤世嫉俗的性格因子,她对当时的社会抱有一种强烈的批判精神。比如,《红楼梦》第38回,她就作《螃蟹咏》,对当时那些横行无道的官场人物如贾雨村之流,进行了尖锐的讽刺。而她自己最喜爱的词曲,居然也是一首富于孤愤、反叛色彩的《山门寄生草》!由于受程高本的误导,红学界对薛宝钗思想性格的认识长期偏离实际情况。比如,传统观点认为薛宝钗“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但事实却是,在曹雪芹的笔下,宝钗恰恰因为自己的个性而得罪了家长!如小说第22回,宝钗就曾一首《更香谜》,引得贾政大为扫兴,以为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第40回,在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的时候,宝钗蘅芜苑那“雪洞”一般朴素的室内布置,又引起了贾母的大为不满,认为是在亲戚面前很扫了她的面子。贾母对宝钗,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不象”,三则曰“忌讳”,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全是清一色的负面评价。到后来,“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的时刻,贾母命自己所心爱的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纹、李绮辈坐在一起。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宝钗在贾母面前由“受宠”转为“失宠”的重要标志。如果宝钗真是“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她何以会落到如此结果呢?可见,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宝钗恰恰是最不屑于玩弄什么“城府”,以讨好家长的人!正好,脂砚斋对于钗、黛写应制诗一事的评语也是:“在宝卿有生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对弱者真切的同情,却对权势者“不屑”,这才是宝钗行事的基调! 另一种观点也同样错误不堪。即认为宝钗“热衷于仕途经济”,只会“谈讲谈讲仕途经济”。事实正好相反,宝钗恰恰与宝玉一样,最痛恨当时的官场、最痛恨以贾雨村为代表的这种官场人物!宝钗劝宝玉读书做官,不过是希望宝玉能够掌握权力,去消灭那些“禄蠹”而已。正如她在《螃蟹咏》里所说的“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由于宝钗对宝玉的直言进谏,她的话还一度引起了宝玉的误会,以为那是所谓的“混帐话”。但误会终究是误会,后来宝玉读到宝钗所作的《螃蟹咏》,也禁不住要为宝钗愤世嫉俗的思想叫好,高呼“写的痛快”!耐人寻味的是,被宝玉当成是“从不说混帐话”的“知己”的那个林妹妹,后来却一再真的拿“混帐话”去劝告宝玉,告诫他说:“你从此可都改了罢”、“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而且,在对待贾雨村的问题上,宝玉、黛玉的态度几乎判若天渊!宝、黛之间这种似近而实远的情况,倒与宝玉、宝钗那种似远而实近的情形,形成了一种反向的“鲜明对比”。 对于书中的这种情况,曹雪芹生前的知己——脂砚斋倒是洞若观火。他(她)很早就已经指出,在这些人生观、价值观的选择上,“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所以,宝玉与黛玉看似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实际二人的思想立场却南辕北辙;宝玉与宝钗看似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实际二人的选择却是殊途同归!——都是基于对当时那个社会的极度愤懑! 故而,作者借他的化身——癞头和尚与跛足道人之手,为宝玉、宝钗安排了一场“金玉良姻”。这场婚姻的目的,就是借助宝钗在老庄、禅宗等“出世”哲学方面的“博知”,来引导宝玉“悟道”,并最终推动他出家为僧,使沉迷于红尘中的顽石尽快返回大荒山。而事实上,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宝玉的第一次“禅悟”,就是宝钗向他推荐的那首《山门寄生草》给引出来的。这就叫做“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在脂评本的后三十回佚稿中,宝玉最后在宝钗的引导下出家为僧。宝钗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尘世幸福,付出了半世孤凄的代价。但她却并无怨言,因为帮助所爱之人解脱精神上的痛苦,正是她一生的使命。这就是脂批所提示的“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 程高本后四十回显然篡改了曹雪芹原来的构思,抹杀了原著中宝钗引导宝玉“悟道”的重大主题。致使后来的论者对宝钗结局的评说,皆发生了一系列的误判。这明显是对曹雪芹原著的极大歪曲和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