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身故不是工伤的情况下单位除就五千的丧葬费外还该不该给家属抚恤金(救济金)

2024-12-27 00:08:3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参考
  山东省职工非因工死亡抚恤标准

  第一章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7]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为解决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问师,经研究,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200元、180元,各地具体标准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上提高30%。
  二、过去已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仍符合供养条件的,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遗属补助标准。
  三、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范围、资金列支渠道等问题,仍按鲁劳社〔2003〕34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

回答2:

如果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如果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发给一次性补助费,并且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发给困难补助费,发给困难补助费,各地规定不一样,具体咨询当地政府,如果职工生前没有供养直系亲属,只给丧葬补助费,没有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