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下班路上出车祸,如果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则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下班途中遇意外,单位还是有责任的。。。严重的话就算工伤
下班时间外岀发生车祸,不是工伤,厂子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上下班回家路上发生的车祸属于工伤,中午如果单位有食堂管饭,而你没有请假下午还得上班的话,你再出单位发生车祸就有待商榷了。
在上下班途中必经路程,不是因自己主要原因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工伤,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