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起源于欧洲。19世纪末,捷克斯洛伐克、德国、丹麦等国出现了类似手球的游戏。1917年德国柏林体育教师海泽尔为女子设计了一种集体游戏,规定运动员只能用手传递或接抛球,双方身体不得接触。男、女手球分别于1936年和1976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手球比赛每队7名运动员。手球场地长40米,宽20米,有一中线将场地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两端各有一个球门,球门高2米,宽3米。球用皮革或合成材料制成。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为3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进1球得1分,以射入对方球门多者为胜。
比赛时间分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以射入对方球门的球多少决定胜负。如比赛时间终了两队得分相等,而比赛又必须决出胜负,应进行决胜期的比赛。决胜期的比赛时间是两个5分钟,中间不休息只交换场地。如仍相等则应互罚7米球决出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