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在吊销驾驶证后二年内是不得重新申请领取,但在二年后则允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这就要看你逃逸没逃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