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老公出了车祸,现在我没钱支付了医疗费用呢,保险公司也不垫付,我该怎么办?

2025-01-03 19: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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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一下肇事者是否能先垫付一部分,如果不能的话,可以尝试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如果都行不通,救人要紧,先想办法借钱把伤者治好,不要耽误了伤情,然后再跟保险公司以及肇事者详谈理赔事项。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是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话,这个可以算作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可以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要求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没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你还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相同的项目如医疗费等不支持双赔。建议你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是怎样规定的。
因为关于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这方面,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所以只能由自己先垫付,毕竟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回答2:

这个情况最头疼,如果是重伤急救,医院会垫付,
如果没伤筋动骨,交警可以及时结案。
不是重伤,又伤筋动骨,是最难受的。交警不能结案,保险公司也没法理赔。
好像交警是可以先确定责任划分的,
可以试试,拿这东西,去保险公司要求垫资。

回答3:

第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已经下来,这个是必须要先行认定的
第二,只要事故认定下来,就可以根据情况先行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可以要求先于执行

回答4:

有保险,为什么不能垫付,,,
先救人要紧,
事后,可以在收集证据,起诉。。。。

回答5:

找亲戚朋友借钱,保险公司就是这样的,你先自己垫付,等治好了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