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女朋友是个结婚了的人,她现在要离婚和我在一起。可是她的户口已经迁移到了她以前的老公这里。现在我们要在一起。那她的户口要不要再迁移到我女朋友老家那里啊。然后再迁移到我这里来啊???如果没有迁移会有什么影响啊?????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户口迁移程序:(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二)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