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把原材料发给另一个公司加工,请问这两个公司的账务如何处理,分录怎么做。

2024-12-22 14: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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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发出原材料公司:
不用账务处理,支付加工费后计入成本即可
加工后用作为于生产的
借:原材料(料价+加工费 )
贷:货币资金或往来账科目
加工后为产品的
借:产成品
贷:原材料
货币资金或往来账科目(加工费)
2.
受托公司
不用账务处理,收到加工费后处理账务
借:货币资金或往来账科目
贷:收入科目
说明:以上未列税,实际核算时加上相关科目即可。

回答2:

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受托加工:
1、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借:受托加工物资--XX   
贷:受托加工商品款

2、加工生产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   
贷:应付工资等   

3、结算收取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委托加工

借:受托加工商品款
贷:受托加工物资--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