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娘家是不可以分到地的,因为已经嫁出去了。
这个看自己的娘家到底想不想给你土地了不给你没办法
要看女方的户口在哪里,如果已经迁过去了,就不可以分。
我觉得这个还是要看娘家人,他们的想法吧!
在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确认在这个过程中,有一种特殊的人,也就是说,村里有已婚妇女,她们多数已经离开了自己的村子,但在婆家这边还不一定有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她们该如何获得土地承包权的确认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已经浏览了我们的国家农村土地合同法而相关法律,总结起来,农村已婚妇女的土地承包问题可以遵循以下规定:
1.已婚妇女未在婚姻之地和婚姻之地获得两轮承包地。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一人作为该家庭的共同所有人,而不是重新登记。
2.土地承包期内,妇女婚后未取得新住所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承包地;只有将新住所划拨给承包地后,原住所承包地才能继续保留。也就是说,妇女的承包地在哪里,权利就在哪里。
3.妇女离婚、丧偶,仍居住在原居住地的,或者虽不居住在原居住地,但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承包地。
4.一种极端情况:出嫁女在嫁出地取得承包地后,娘家人死亡绝户的,出嫁女仍然依法享有原家庭契约家庭权益。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契约,不是个人承包,娘家人没有了,出嫁女仍然是原家庭契约人员,依法享有家庭合同管理权因此,应该权利登记以已婚妇女的名义。
户籍迁出与否,首先是房屋的境外继承问题,对房屋的继承权没有影响。只要你是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你就有权继承该房屋(地上部分建筑物,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不能自行继承)。房屋遗产转让一般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同一顺序的所有继承人必须在场)是房地产继承要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向派出所出具死者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法定继承人证书应当发给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